我們習慣認為,我們知道的事情是有意識的。
我們認為知識使我們意識的,所以我們想盡可能多獲得知識。
知識開拓我們的眼界並幫我們解決問題,但是我們也知道,今天的知識明天是過時的。
我們又知道,我們知道的越多就越清楚的認識到,我們的知識多麼的少。
因此知識沒有使我們感到強大,它使我們感到更加弱小。
最後我們知道,我們會潛意識的知道什麼。我們也會按照這個沒意識到的知識行動。
這就提出一個思想,有可能意識跟人的思維和邏輯智慧無關。
那麼,什麼是意識?
我們是否有適合的概念,以便描述它?
在我的寫作《被吸引力法則吸引的思想》中,我提了個想法,因為人們自我對他們自己的成就是最大的障礙,所以他們需要一個力量,其作用比世界的力量要強。
眼睛是身體的燈。如果我們的眼睛純淨(合情合理),我們的整個身體將充滿光明。
啟示創造意識。意識是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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