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章“自权力的爱至爱的力量”中写道,知识的种子作为某人的私有财产的这种观念与植物的种子应该作为私有财产一样荒谬,这意味着人们应该支付专利许可费给每一个种在土壤中的种子。当人们从他们的作品中得到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是最重要的时候,人们不能找到共同意义来共存。
当然,这是正确的,人们从他们的产品那里得到一个公平的报酬,这样保护知识产权的组织合理化他们的要求。但我们的智力和精神遗产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和人们自己创作之前有很多其他人的工作让自己的制造实现出来。我们的智力和精神遗产是社会不断相互作用的结果。
我反对知识遗产私有化的原因是因为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法规有一样的作用: 它们是交易工具。有些人可以购买一个创造或发明的版权或专利来消除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捍卫知识产权私有化的唯一参数(即该规定迫使人们创造自己独创)是无法可持续地。
从理论上讲每个人都创造自己独特的思想这是一个很好的目标,但是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在思想市场上的创作会自由和自然地发展。如果人们可以在市场购买别人的发明(专利)只为了解散它,以至于没有其他人可以使用它的思想是不能被称为自由市场的。一个自由的思想市场是不能通过限制沟通和互动来创建的。
下面的段落我描述我是怎样看到这一切的:
在我的写作中我引用了名人语录。他们的目的是动员思想。我的作品通常不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首先我在某处看到了一个难忘的说法,然后写了一篇关于它的文章。我的作品来源于内心深处。有时当我改进我的想法时,可以清晰地看到核心思想,在什么地方读过的说法会在我的脑海中弹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想法是其他人的。
当有人想限制人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就意味着他要隐藏镜子的对面。在一个自由的,但有限的思想市场上,每个人都得从零开始发明自行车,因为他不允许使用别人的发明,除非他愿意支付许可费。至少我可以在我的文章中加名言,对我来说这些名言就像人们通常添加到他们的文章中的图片一样。它们坚定了我自己的想法,简明的说明了我想说的话。它们经常提醒我们镜子的对面。我链接到我自己的想法的外部意见帮助读者拓展自己的视野。
在递阶的社会中,扭曲的镜像反映可以在社会结构中看见。有时候我在想这有什么意义呢,相互关系被视为不同层次的重要性和地位,一般合作中,只有强势的一方具有指挥权和掌管钱财,虽然双方都是受益之间的互动。通常家长和他们的孩子之间尽可能多的彼此相互学习,学生教给他们老师与他们的老师教给学生的一样多。即使在商品和服务的交易中,生产者从他的客户那里学习,这有助于提高他的产品和服务。
社会在很多方面影响人们的创造性工作。我会讲述自己的故事:
之前我写过,尽管我的前景黯淡,但我成了德语和中文的翻译。我在国外学习了十年,其中两年在中国以便拿到大学的学位。15 年前我毕业于德国大学,但尽管我有证书,我从来没能充分的实践我的专业并赚钱。
原因:决策者们认为,我学位中缺少了六门翻译学课程的学分。我试图找出高等翻译学这门课的成就是什么,似乎它比翻译本身更重要。因为它我不允许为官方翻译证书。官方只接受通过认证授权的翻译人员,他们通过了考试,这并不证明他们有特殊的能力来翻译证书。参加考试并没有需要先前的翻译学习。有趣的是,在欧洲中部工作的翻译人员,他们和我有相同的大学学位并可以为芬兰政府机构翻译证书。
一部份是我自己的错这件事没有改变。我不想浪费精力给不同部门写投诉信。写这个博客是更有意义的,虽然我会很高兴,如果我能为人们服务通过翻译文件或其他的内容。通常我不能做这个,因为显然我没有证据表明我在翻译学这方面是合格。当所有的授权翻译夏天休假的时候,我也许会得到一个特殊的许可来翻译证书。否则我没有任何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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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自权力的爱至爱的力量
Brian Martin: Against Intellectual Property